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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把农民收入是否增加作为衡量农业和农村工作成败标准

1999-02-03 来源:光明日报 刘昆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各级领导干部抓农业和农村工作是否成功的标准是什么?在日前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反复强调,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是看农民的收入是不是增加了。在增加农民的收入这个问题上,一定要想尽千方百计。

1998年广西经济顺利实现了两个10%的增长目标,唯有农民的收入增长没有达到预期目标,其原因不是农业生产没上去,而是因为农副产品的实物量虽然增加了,货币收入却没有相应增长。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,结合广西实际,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1999年要实现全年农民人均增收200元的目标。如何实现这一目标?曹伯纯提出: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的工作。在指导农村工作的时候,有一个基本的思想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,增加县乡的财政收入,以保证社会稳定。具体地说,一是要引导农民很好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,要在保证粮食总产量逐年提高的基础上,面向市场,大力发展那些效益好、收入高的经济作物和其他种养业。大力开展“三田”建设,即建设“吨粮田”、“吨糖田”、“万元田”,实现通过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率来提高效益的目标。二是依靠科技,在农村大力推广种子工程,推广优良品种。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,改变目前农副产品多是“大路货”的状况,向质量和效益型方向发展。三是抓好农副产品市场的流通,动员县乡1/3到2/3的干部直接抓流通领域,帮助农民搞活流通,使农副产品在市场上卖到比较好的价格。四是要因地制宜,加强领导,领导就是引导和服务。各级干部、各级组织都要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生产适销对路、效益好的产品,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优质的、全方位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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